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
被解雇記(費一番唇舌又討回一萬元)
大學時曾在XXX土地代書事務所擔任代書助理.做快滿7個月,突然被解雇了.
老闆的說詞很荒謬,他說,辦公室要拓寬,辦公人員不需要那麼多了(自相矛盾!!),所以我第二天不用來了.我
就這樣被解雇了.朋友來訪,知道這件事,就說我為何沒要求遣散費?!我無語.她回去後.我輾轉難眠.於是,起來翻
之前老闆叫我參加的代書公會,他們有發一本勞保條款,裡面有寫做滿幾個月老闆應支付多少遣散費.我把這段
打勾,重要文字還用紅筆括弧起來.離職第三天,我打電話到事務所,是年齡和我相仿的同事接的,我問她,我的位
子現在有人坐嗎?!她說,有,是一個有經驗的男代書.我說,請妳轉告老闆,叫他不要出去,我馬上到.出門前,我在租
屋處的桌上留一張字條,說我要去討遣散費(因為這個老闆黑白兩道通吃,我怕會有不測).
我帶著墨鏡進去,不讓他看透我的眼神.一見到他,我就說,我有一個好朋友在報社上班(其實她是做分類廣
告的業務,我故意讓他以為是記者,像他們這種大公司,最怕記者刊登新聞,輿論的壓力會讓他的名譽受損),她一
聽我被解雇就很生氣的說,為何沒要求遣散費?!他直說,他們這種公司沒有遣散費.我於是把代書公會寫的勞保
條款拿出來,讓他看打勾的那段.他看完後,還是說我們這種公司沒有遣散費.他一會兒把眼鏡戴上,一會兒拿下來
,戴上、拿下好幾次,顯得有點不安.我就接口說:"其實,我也不是要什麼遣散費,那幾千塊我也不要.我只是覺得,
你要解雇我,至少在一個禮拜前通知我,讓我有時間去找工作.像現在已經三天了,我還沒找到工作.我都不敢讓我
媽知道.之前,她還向我拿三萬塊!!"「誰?!」「我媽啊!!」「若是有困難,那好說,別人都在救濟了,何況主雇一場!!
」於是,打開保險箱,數千元大鈔一小疊給我.說是要救濟我.我說,那我不拿!我心想:"明明是該給我的錢,講成做善
事救濟我!!"他一直說,好啦,好啦!!我又說了一次我不拿.他還是說要幫忙我.後來轉念一想,何必執著名相呢?!不
拿白不拿.我於是收下來.數一半之後想也不必數了,我於是說:"以後若有需要幫忙的地方,我會替你服務."然後騎車回租
屋處.我拿了鈔票之後,老闆的臉似乎不太好看.鈔票一數總共是一萬元.
講給朋友和我媽聽,她們都說做得好.朋友說是我應得的才要得到.媽說長大了,自己的事要自己處理.
P.S.跟老闆對話是國、台語參雜講. 103/3/11 103/3/12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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