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藝人喜歡拍寫真集,想炫耀自己身材多好,那何不自己拍呢?!身材好的人,即使穿寬寬鬆鬆的衣服或穿
旗袍,也玲瓏有緻;我可不敢穿太貼身的,有幾次感覺別人用眼睛強暴我!!!給廠商拍,若銷售得好,廣為流傳,若因
此讓看得人,激情不能忍 ,性慾大起,獸性大發,強姦許多人類,那被拍攝者及拍攝者和製作公司及同仁,是不是也
該受些報應?!若把照片放大(如內衣廣告),當作招牌,若開車者或公車及大貨車駕駛人, 因等紅綠燈,突然瞟一
眼,因此心神不寧,撞死人,甚至連環大車禍,若都是好的眾生, 那這個司機罪過很大!!但,製作這個招牌者罪過更
大!!!被拍攝者當然不用說了,罪過是超級的大!!!自己想想看吧!!!若賣內衣褲,只要寫廠牌名及尺寸就好了呀!!何
必放那些誘人的照片(放照片者也有罪;出租廣告牆者,也有點罪過,所以出租者經常要巡視,可牆邊放置意見箱,
!!甚至要去法律公證. 至於,那些製作淫蕩小說或漫畫或影片的,可以同理可推啊!!!自己舉一反三啊!!!除非,是勸
世的,如:"淫人妻女者,妻女被人淫;淫人姐妹者,姐妹被人淫",倒有存在的價值,但,不要畫或製作得太露骨,以免
引起他人的性慾.而且,要標明"限制級".
那拍鬼片的報應呢?!我在很多年前,好像看雜誌吧,它寫,拍"大法師"(好像是這個片名),拍攝時狀況很多,如:
燈不亮或道具倒塌等等.還有後續報導,那些演員都一個一個死了,不是壽終正寢喔(大概嚇死太多好人及小孩)
了!!!我有看一集吧,是覺得還好,因為我有近視,有一畫面總是看不清.還有,我有個想法:若這棟空屋曾拍吸血鬼影
集,就真的會吸引吸血鬼來住喔!!!因為,民國90幾年吧,曾想到基隆出家,但卻在楊梅下車,夜晚來臨時我還在遊蕩,
到處亂走,看到一棟房屋,很像我看過的吸血鬼影集中的房屋,然後突然出現一男子,沒多久牠就不見了!!低頭一
看,我的左腳有些血,再看時又不見了.我猜,牠就是吸血鬼!!!大概,牠或牠的家人知道我不是楊梅人,所以在我
的腳潑血做記號.然後我繼續遊蕩,最後被一司機載,最後發展至載我到大馬路旁,我就坐在安全島上,因為停車處
有一堵牆,上面寫"阿彌陀佛",用紅色寫的,顏色還滴下來,有點恐怖,而且還是佛祖名,我不敢坐在上面;而且,有
一直覺我若蹲在那裡會被撞死!!!反而,坐在快車道的安全島比較安全.當然,有被丟一根菸蒂.後來,那個吸血鬼花
了三年多才找到我.因為,天一亮我就坐計程車回家了!!!(我當然不是吸血鬼,因為我太正派了,而且有諸佛菩薩
及各類眾生的保佑).
另外,聽說常演女鬼的人,即使卸妝後,還是很像女鬼!!!可問香港藝人,她算有名的,就是演"鬼新娘"的那個
厲鬼.反之,若演聖人或神仙或佛菩薩,那位藝人要先淨身至少一個月以上,不可有房事,甚至要吃素.
信不信由你!!!
P.S.1.順便一提題外話,現在電視都很大,字幕卻很小,是要大家變成近視眼嗎?!太缺德了吧!!!名片也是!!!還有,製作
衛生棉的廠商,包裝上是不是該醒目大字的寫,長幾公分,這是重點啊!!!有一廠牌幾公分長都沒寫,是要大家買錯
嗎?!太沒良心了吧!!!要改進!!!乳液和沐浴乳及洗髮精,要寫大一點,清楚一點才對!!!
P.S.2.藝人大紅大紫,海報會很多,一般人相片被丟到垃圾桶,就很倒楣了;那藝人的海報被人撕碎再丟進垃圾桶裡,豈不很慘?!除非,他或她就是演員的命,可能不受影響.最好多拜佛菩薩,多佈施,求福慧吧!!!不然,人太紅也很麻煩,廣告和片約滿檔,不得休息.推掉又怕得罪人,只好累死自己了!!!除非,他或她有智慧,賺夠了,急流勇退,才能享受人生,過正常的生活.
103/11/9 103/12/12改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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